反對派議員一邊口口聲聲要查明真相,一邊立場先行,未審先判,態度極為兒嬉,極不負責。
半年來香港經過了一波比一波激烈、醜陋的反建制暴亂,各界均深感疲憊困擾。當下大家最希望是止暴制亂,讓社會重回和諧安穩。奈何造成今次動亂的成因複雜,既有內因,亦有外因。雖然局勢在11月區議會選舉後似乎稍見收斂,但是各方不安的力量仍然蠢蠢欲動。
在立法機關內,反對派議員與街頭暴力從不割席,而且不斷擾亂議會秩序,企圖尋找着力點來左右議會制度的運作。他們最新動作是在12月初的立法會大會上提出議案,缺乏基礎地向行政長官提出政治指控,企圖濫用莊嚴的議會憲制職權來啟動彈劾行政長官的程序,將其拉下台。他們希望把這場反建制風暴由街頭全面帶入議會,令行政與立法建制“攬炒”。對此,建制派當然是絕不允許。而該議案在建制議員聯手反對下,亦已遭到否決。
彈劾機制具高度嚴肅性
不錯,《基本法》是設有一個彈劾行政長官的機制,但是相關條文是具有高度嚴肅性。反對派議員的議案雖然在字面上依足《基本法》第73條第(9)項,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及/或瀆職行為”,但指控的內容只有粗疏的鋪陳,背後理據更是不盡不實,混淆視聽,實在並不足以羅織這麼嚴重的罪名。
該議案鋪陳了在今年6月發生的一些情況,並指在6月12日立法會大樓外出現大型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時,“行政長官帶領下的香港警隊”“使用過份武力鎮壓示威”,據此指控行政長官違反了承諾遵守《基本法》的誓言、“作出了多個違憲的決定”、“嚴重侵害市民受《基本法》保障的集會及言論自由”。但是究竟有多少個“違憲決定”,或者究竟決定了什麼如此關鍵的內容也欠奉。議案亦充斥偏頗和誤導,隻字不提當時有關修訂的公眾諮詢結果是大比數支持修例,而往後在提交議案時社會上支持與反對修例的意見亦爭持激烈。而6月12日有多少激烈示威者擲磚、鐵枝、鐵馬,此類危險暴力行為引致警方要使用相應武力清場同樣隻字未提,但就斷言當日政府對示威者是“暴力鎮壓”,遏制其意見表達。
政治指控圖播白色恐怖
這個由反對派議員聯合動議的議案雖然看似言之鑿鑿、信心十足,向行政長官及警方派送種種嚴重罪名。但其實在當日大會上,就有反對派議員連環提出三個議案,欲立法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並賦予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權力,來調查6月12日衝突事件中“行政長官、相關司局級官員及警方的角色”、“政府當局的決策”及“須承擔的責任”和“警方是否涉嫌使用過份武力對付當時正在舉行和平集會的示威者”等。反對派連當日警方是否使用過份武力、事件中政府當局的決策、行政長官及警方的角色根本未清楚掌握,為何在同一時間就能夠提出彈劾行政長官的議案?他們一邊口口聲聲要查明真相,一邊立場先行,未審先判,態度極為兒嬉,極不負責。
嚴峻關頭加強維護建制
無庸諱言,自6月以來多宗大型公眾活動和衝突事件都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監警會亦已主動審視包括6月12日發生的事件,據當局稱初步報告亦快將向行政長官提交。若真的尊重真相,為何反對派不多等一會,起碼看一看報告?抑或對他們來說,抓緊時機配合當前反建制、反政府的浪潮更為重要,所以要盡早提出該議案來製造話題、破壞政府威信呢?事實上,市民有目共睹的是,反對派該議案的內容取材以偏蓋全,胡亂堆砌了一幅所謂行政長官“無視主流民意反對”、“採用過份武力鎮壓和平集會”的圖畫。他們甚至聳人聽聞地提出種種信口雌黃、嘩眾取寵的政治指控,妄稱在行政長官的帶領下,“香港步向一個不惜犧牲人民性命以鞏固政府權力的極權政體”,企圖散播白色恐怖。
當下的這場動亂,由6月暴力示威的星星之火開始,走到今天已變質成為一場具備顏色革命特質以及恐怖主義苗頭、反政府、反建制的暴力風暴。它一直蔓延到國際舞台,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國家主權和發展利益的底線。在當前的嚴峻關頭,議會與廣大市民一樣絕不能鬆懈,要為香港的未來奮力迎戰,加強維護建制,加強守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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