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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ition Paper
對修訂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罰則的意見

此意見書已於2021年1月29日提交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對修訂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罰則的意見

 

本會一直關注本港勞資關係發展,對提升僱員權益保障亦不遺餘力。今後本會冀與勞工處多加溝通交流,為進一步促進勞資和諧發展共同努力。

 

本會對加強僱員職業安全及健康保障向來十分重視,早前與勞工處處長會面期間,亦就修訂提高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罰則的相關事宜提出意見。本會歡迎勞工處聆聽包括中總成員在內的業界意見,取消將嚴重違法個案的最高罰款額與營業額掛鈎的建議,減輕業界對罰則構成負面營運影響的疑慮。然而,新修訂把最高罰款額上限設定為5,000萬港元,本會不少會員認為此上限仍屬偏高水平,對企業營運成本帶來不確定性,對建造業界的影響尤為明顯,期望勞工處再行考慮調低上限額度。

 

本會認同加大對嚴重違規個案的罰則,有助增加阻嚇作用,切合提升職安健保障的大方向,惟是否需要一下子大幅度調升最高罰款上限,值得商榷。事實上,大幅加重罰則對減低意外比率並沒有必然關係,反之應從宣傳教育和培訓入手,強化僱員安全意識,並提供更完善的保護設施和安全環境,才是提升職安健水平的最佳方法。

 

有會員亦憂慮,大幅提升最高罰款額上限,將導致一般較輕微的案件罰則也會提高,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型工程公司構成極大營運壓力,甚至陷入財困。事實上,一旦發生職業意外,僱主所蒙受的損失不僅是罰則本身,亦涉及工程停工等連串損失,對中小企的營運和財政負擔造成沉重影響。

 

總括而言,本會認同加強職安健規管對促進勞工權益保障有著積極作用,惟過高的罰則難免收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生存空間,期望勞工處能考慮適當調低最高罰款額度,為兼顧企業營運和僱員保障找出更合適的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