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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专栏
会长专栏 - 齐心推动落实普选

杨釗博士 (第48,49届会长) 2015年5月

 

特区政府月前公佈政改具体方案,為实现2017年“ 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提供了合宪合法、合理合情、务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我们认同政制必须依法循序渐进发展,希望立法会议员尊重社会主流意见对落实普选的期盼,理性务实支持政改方案,為香港政制迈向民主化发展缔造歷史契机。

 

依法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特区政府一再强调政改方案必须符合《基本法》和“8.31 决定”,以贯彻“ 一国两制”方针和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為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区域的宪制地位。我们对此深表赞同,这样才能在宪制架构下有效执行《基本法》关於行政长官的宪制责任和要求,為推动行政长官普选提供法律依据,更是维护香港法治原则和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

 

政改方案亦按照《基本法》框架和“8.31”的相关规定,维持提委会由1,200 人分四大界别组成,分组及委员数目不变。有关安排已在过去的行政长官选举中实施并行之有效,既涵盖社会各阶层,亦符合“ 广泛代表性”和“ 均衡参与”的基本原则。

 

增加民主成分值得肯定

民主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循序渐进推动政制发展将更符合香港利益。今次的政改方案也逐步增加了民主成分和透明度。例如设定低入闸门槛,有意参选者获十分一提委提名便可入闸,更设推荐上限,此举可鼓励更多不同界别人士参与,增加他们成功参选的机会。

 

提委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最终由获过半数提委支持而得票最高的2至3名参选人出闸正式成為候选人,这样既确保提委会“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时也可让不同背景的参选者,包括泛民及中间派人士也有机会争取过半数提委支持。在市民“ 一人一票”投票阶段,只举行一轮投票,得票最多者当,毋须取得过半数有效票,对普罗选民而言既容易理解,操作亦简便,有助吸引更多市民行使投票权利。

 

主流民意冀通过方案

实现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大多数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近期由不同团体进行的民意调查均显示,约六成市民期望依法落实普选。我们在四月初亦联同厂商会向所属会员进行问卷调查,在回覆的会员当中,逾九成半认同应按《基本法》和“8.31 决定”落实普选,立法会议员亦应跟从多数民意支持政改方案的意愿,在表决时投赞成票。九成回应者认同由1,200名选委扩至500 万合资格选民选举特首是一大进步,否决方案对本港政制长远发展完全没有好处。

 

毫无疑问,政制能够向前迈进,总比原地踏步好。我们呼吁中总会员、工商及社会各界在目前政改的关键时刻,积极透过不同途径表达意见,让立法会议员更清楚聆听工商界和社会主流对落实政改的声音。我相信,只要我们携手努力,香港市民在2017 年实现普选特首的目标“ 一定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