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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汇报
立会汇报 - 区议会改革提升地区治理水平
完善地区治理,不仅是走完“爱国者治港”最后一公里路,更是真正回归《基本法》第97条区议会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定位的初心,以提高地区治理水平,為民生排解忧难。
 

区议会去政治化  落实“爱国者治港”

冰封叁尺,非一日之寒。香港地区治理成效不彰不是一天的结果。在区议会成立之前,香港的地区行政主要由市政局负责,地区议员全部由港督委任。1982年区议会成立后,成為政治角力的场所。回归后,区议会发展愈加政治化。上次区议会选举期间,反中乱港候选人的政纲捨弃地区民生,追求政治宣洩;当选后鼓吹“港独”和“黑暴”,并肆意侮辱官员,阻挠政府施政。第六届区议会479名区议员,300多名因不敢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而辞职,或者因為宣誓无效而被取消区议员资格,目前仅有146名区议员在位工作,严重影响区议会的正常运作。今年7月6日立法会通过的《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将设立提名安排和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能够把反中乱港分子彻底排除在地区管治架构之外,在区议会层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维护国家安全。
 

扩阔区议会的社会光谱 為市民做实事

让有志服务地区的人士投身区议会,真正在地区為市民做实事,是特区政府重塑区议会方案的宗旨。改革优化了区议会的组成方式和议席產生办法,区议会议员由委任、地区委员会界别(即间选)和地方选区(即直选)叁类组别產生,数目比例约為4:4:2,另加27名当然议员。方案有利於促进均衡参与,而恢復委任制能够吸纳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的精英加入,扩阔区议会的社会光谱,从而更广泛、全面地听取民意。未来,為提升地区治理水平,我希望政府在委任区议员时,能够按照各区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当区发展需要的人士,并且让有意参选的人士获得公平机会接触地区委员会委员,从整体上促进选出优秀、适合的区议员。

 

监察以及行政主导 提高地区治理水平

无论是委任、间选还是直选,区议员的工作与市民的福祉息息相关,他们的表现理应符合公眾期望。改革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通过赋权民青局局长发出指引订明标準,以及啟动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市民和政府可以监督所有区议员的表现。
 
為提高地区治理水平,在区议员认真履职的同时,特区政府亦应发挥《基本法》所确立的行政主导。新制度下,在强化地区治理架构,统筹地区事务之外,担任区议会主席的民政事务专员肩负重任。专员不但可以订立区议会的常规、要求区议员就指明的议题收集区内人士意见,还需要兼顾领导关爱队等职务。可以说,区议会改革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於专员的质素。政府必须选拔合适的公务员出任相关职位,并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我建议设立民政事务专员的KPI,并且在有职务调任需要时,作好交接,确保地区工作的连续性。

 

区议会组成方式合法合理 全过程民主

区议会改革的民主性方面,首先,区议会是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其產生方法不涉及市民的民主权利,不存在是否民主的问题。再者,根据《基本法》第98条,区域组织的职权和组成方法由法律规定。区议会的组成方式只要合乎法例规定便合法,并非一定要通过选举產生。此外,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以直选比例作為确定民主程度的唯一标準,过於简单,亦不恰当,因為可能產生民粹的局面。
 
行政长官已宣佈第七届区议会选举将於今年12月10日举行。我希望经改革回归《基本法》第97条的区议会可以从多元化均衡参与以及涵盖諮询、决策与执行的全过程民主,彰显制度的优越性,并从地区层面开啟良政善治的新篇章。

 

 

如对上文内容有任何意见,欢迎向廖长江议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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