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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中总支持落实港区国安法

中总支持落实港区国安法


「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今天(30日) 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并透过纳入《基本法》附件叁在港颁布实施。香港中华总商会(中总) 对此表示全力拥护与支持,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有助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保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全国政协常委、中总会长蔡冠深表示,「港区国安法」主要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境外势力四类严重犯罪行為,工商企业在港的正常商业营运完全不受影响;条文亦清晰列明执法、检控、审讯以至刑罚等细则,相信能有助稳定香港当前局面,长远可保障香港营商环境,增强本地和海外投资者信心。


「港区国安法」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机制,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反映中央充份考虑了内地和香港在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一些差异,同时确保香港现有的法律制度不受影响,一般市民享有的各项自由和权利仍然受到保障。


蔡冠深续指,国家安全事务涉及到国防和外交层面,或超出特区管治范围,需要由中央处理。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可為香港特区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协助执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同时亦肩负着连繫中央与特区的桥樑角色。


中总强调,在香港回归祖国23周年之际,中央在港建立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使「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进入新里程,既堵塞香港可能成為国家安全的漏洞,让香港社会恢復秩序和治安,亦為工商企业和社会民生的正常运作提供保障。该会认為,订立「港区国安法」能收维护国家安全之效,进一步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长远有利香港繁荣稳定发展,期望特区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全力配合「港区国安法」执行实施,并向公眾加强宣传和推广教育,带领香港重新出发。

             

香 港 中 华 总 商 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