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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
打造香港成为国际调解之都

由国家牵头,旨在调解国际争端的国际调解院将落户香港,并於去年成立了国际调解院筹备办公室。香港国际调解院将会是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亦是首个总部设於香港的政府之间国际组织,进一步强化香港全球法律服务的质量,达成“十四五”规划关於香港“八大中心”之一的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目标。
 
陈晓峰

具备多重独特优势  香港是国际调解之都不二之选

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国际调解院正筹备在港设立总部,专门以调解方式处理国际争端。拥有电脑科学背景的法律科技专家,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下称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主任陈晓峰指出,商贸往来紧扣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而工商界积极寻找更多合作伙伴,求同存异,协作共赢,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精神。“根据APEC(亚太经合组织)提供的统计数字,中小微企佔所有企业的97%,但有关企业仅佔直接出口35%。究其原因,主要与不熟悉其他市场的法规,或是曾经碰壁有关,惟因应地缘政治的考量,业界有需要积极开闢东盟、中东及非洲等新市场,故在港设立以条约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料可释除中小微企对开拓新市场的疑虑。”

 

释放正面讯息  反映“一国两制”获国际认可

“跨境及跨国之间的商业合作遇上纠纷,常见做法是以法律途径解决,却不一定是最理想的方式。一则双方皆要付出大笔律师费,二则即使其中一方胜诉,有关法院判决亦未必可在其他地区执行,当中存在不少限制。”陈晓峰称,相对而言,调解与仲裁是近年渐受认同而又愈趋普及的替代争议解决方式,通过双方共识或约定达成和解,既可令双方省却因诉讼而產生的庞大支出,也能继续维持彼此的和谐关係,达致多赢。

 

国际调解院选址香港建立总部,陈晓峰认為,由此释放大量正面讯息,充分展现香港的“一国两制”、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皆获得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可和信任,更肯定了香港具有作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稳固根基和雄厚实力。

 

陈晓峰强调,国际调解院将总部设於香港,务必经过多国之间进行商讨,确保可寻得最合适的地点,以便透过调解方式解决国与国、企业与企业、人与人之间的纠纷与衝突。“香港坐拥多项独特优势,包括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坚定支持、稳健的法治根基、具有国际视野,属中国境内唯一一个实施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以及具备优秀的法律和争议解决人才等,因而是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以至国际调解之都的不二之选。”

 

仲裁调解助化解纷争  有助促进互利共赢

事实上,早在国际调解院前,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已於2021年11月根据国际公法在港成立。陈晓峰阐述,当时亚非法协47个成员国皆决定在中国设立新的区域仲裁中心,而香港同样得到中央支持,成為全球第叁大首选仲裁地点,发挥自身在司法制度、专业法律服务及人才薈萃等多方面的独特优势,协助成员国、企业和人民成功预防、避免和解决各种争议,从而进行更多商贸交易。

 

展望香港设立国际调解院总部及作為国际调解之都的发展前景,陈晓峰深信,在多个国家、业界及商界支持下,“调解為先”的理念将会更深入民心。然而,亦需要培训及吸纳更多出色的调解员,特别是商界领袖在人生职涯的下半场,除了参与大学的师友计划扶掖新一代外,不妨考虑成為调解员,运用累积多年的睿智和商界经验,协助其他中小微企解决商业纷争。“我对国际调解院充满期盼,当中存在并释放很多正能量,未来不只可帮助很多人省却不必要的律师费,更可凝聚发展共识促进互利共赢,冀可进一步為為实现和平公义的国际秩序作出贡献。”

 

陆庭华

借港之力  扩展湾区调解效益

香港的调解服务自1990年代起正式发展,作為专业“和事老"的一员,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表示,随着社会公眾、各行业对调解服务有更大的认识和信心,本地及跨境调解服务需求均渐见殷切,近年国家亦大力支持香港调解服务融入大湾区,為市场提供更多支援。

 

过程省时保密  达成双赢局面

成立於2012年的香港调解联盟是非牟利机构,旨在致力培养调解员,并提高大眾对调解的认识。陆庭华指,调解属自愿参与,并以非对抗式方法来解决争议,过程会由一名经培训和公正的第叁者,即调解员,安排各方当事人在私下及保密之环境中与会面,以陈述各自的论点并聆听对方的说法。

 

陆庭华强调,调解员的任务并非為各方作出决定或定夺对错,而是协助各方探讨其论点与角度,并寻求可行的解决方案,协助各方当事人在平和的气氛下,达致既能满足各方所需,又為各方所接受的和解结果,从而解决争议、促成社会和谐。

 

由於对比仲裁及诉讼,调解程序求较快、可达成双赢结果,亦尽量避免產生因争议而引起的成本,包括金钱、时间、身心、关係、声誉等,故市场对本地及跨境调解服务的需求愈趋上升。惟大湾区有内地、香港和澳门叁种不同法制,叁地调解的模式、体制和发展也各异。

 

设平台及统一準则  紓解跨境争议

陆庭华指,香港调解服务框架及机制获内地借鉴,国家亦大力扶助本港融入大湾区。在2020年的第二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上,叁地法律部门通过了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的工作方案,作為叁地為促进调解工作而设立的权威性交流合作平台,致力发挥一个制定基準的角色,以推广调解服务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

 

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歷评审标準》和《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準则》两项标準,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亦已经获得正式通过,并分别於2021年12月30日及2022年12月30日起实施。这些由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制定及颁佈的各项调解标準和準则,不仅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助力香港融入大湾区发展,更能够鼓励叁地商界和市民善用调解资源解决跨境争议。

 

另外,粤港澳叁地法律部门代表也於2021年8月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运作,协助及支援大湾区调解平台履行其职能。陆庭华补充,香港的调解服务正踏进承先啟后之歷程,将在国家的扶持下,继续与大湾区各市共同创造互惠共赢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