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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專欄
會長專欄 - 支持人大常委決議 推動政改穩步發展

楊釗博士 【會長】

銀紫荊星章 太平紳士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確立行政長官普選的框架,包括就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候選人提名門檻、候選人數目上限等範疇作出明確規定,為本港政制長遠發展提供清晰方向。我們對此表示歡迎,並期望香港各界能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框架之下,按照《基本法》相關條文,盡快就普選行政長官的各項細節、具體選舉程序設計等進行深入討論。

為普選行政長官訂定清晰框架
事實上,本會一直支持香港政制循序漸進發展,並積極表達對政改的立場和意見,包括普選行政長官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行政長官亦必須由“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的人士擔任,並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我們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於8月底審議通過香港政改報告,就修改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框架說明,更對部分核心問題作出具體決定,明確指出行政長官選舉由普選產生時,必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

我們認為,在普選行政長官過程中,提名委員會的重要性和功能毋庸置疑,其提名權更是不能被削弱;只有貫徹提名委員會實質提名權的制度安排,才能符合《基本法》對普選行政長官的要求。此外,我們贊成提名委員會應按照現行選舉委員會四個界別、1,200人的組成架構,這樣可有效涵蓋社會各階層和各行各業,充分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的原則。

本會更認同人大常委會落實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得到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支持才可“出閘”的決定,既可體現少數服從多數這個重要的民主原則,亦能發揮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志。至於把候選人數目上限定為2至3人,相信可令選舉存在競爭的同時,卻不會導致選舉程序過於繁瑣,浪費社會資源,更能兼顧選舉的認受性、公平性和競爭性。

主流民意冀依法理性討論普選
事實上,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是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多個民意調查結果均顯示,大部分受訪市民同意,即使對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程序有不同意見,2017年政改方案亦應“袋住先”,並應透過理性討論和談判而非抗爭方式,爭取合理的普選方案。

此外,月前由“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的“反暴力、反佔中、保和平、保普選”活動,得到政商各界和普羅大眾的支持,短短一個月內已收集到逾150萬個簽名,更有約19.3萬人參與“和平普選大遊行”,身體力行表達對和平、理性討論政改的渴求。

反對以違法抗爭行為表達訴求
對於部分社會人士不惜以“佔領中環”等違法抗爭行為來表達訴求,本會絕不贊同有關做法,此舉既無助各方坦誠溝通,更對香港經濟、營商環境、金融、商貿活動造成負面影響,動搖企業投資信心,削弱香港長遠競爭力。我們憂慮,“佔中”將擾亂社會秩序、阻塞交通、影響市民日常生活,更可能造成不必要衝突,衝擊香港法治精神。

事實上,我們一直透過不同途徑,包括聯同其他商會和友好團體刊登報章聲明,積極參與“保普選,反佔中”的簽名、遊行等活動,明確表達反對“佔中”這種違法抗爭、衝擊法治、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顯示我們對維護香港經濟繁榮、社會民生穩定發展的決心,更重要是清楚傳遞我們不想政改“原地踏步”、希望香港能實現“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