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立會匯報
立會匯報 - 政府須拿出魄力完善兒童政策

兒童福祉問題廣闊而複雜,香港必須有一套全面、“貼地”的兒童政策,同時要改善現時政出多門的弊病,投放足夠資源。

 

今年本港法庭有兩宗駭人聽聞的虐待兒童案件,再度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保護兒童政策不足的問題;當中一名五歲女童涉嫌遭虐殺身亡,而另一名受虐女童受害時只有七歲,至今已仿如植物人。雖然政府在兒童權利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並定期就《兒童權利公約》在香港的實施向聯合國提交報告,但是顯而易見本港在保護兒童權利方面仍然有很大改善空間,最起碼是不能容忍虐兒慘劇一再發生。在這個背景下,立法會一個研究兒童權利的小組委員會在七月初向大會提交報告,就虐待、殘疾、貧窮、考試及家課壓力等八個有關兒童權利的範疇提出了改善建議。總括而言這些建議都是值得參考,問題是這些建議其實並不“新鮮”,只是過往政府總是未有足夠魄力,拿出有效措施及足夠資源來改善這些老問題。

 

虐兒個案不絕惹關注

例如在保護兒童免受虐待方面,當局多年前已經提出相關機構必須提高警覺,前線人員亦要有適當培訓,以確保“及早識別及介入”有關的虐兒個案或高危個案。可是,小組委員會的有關報告仍然建議當局“探討措施以確保能及早識別和介入高危家庭個案”、“鼓勵學校……迅速採取行動處理和跟進該等個案”及“為前線人員提供更多培訓”。原因不說自明,就是現時的保護兒童機制仍然做得不足,而後果動輒可令防止悲劇發生的最後防線形同虛設。很遺憾,上文提到的兩宗家庭虐兒案便是現成的例子。

 

保護兒童缺有效措施

據至今披露的資料,不幸受虐身故的女童曾帶着受虐傷痕上課,而女童哥哥就讀的學校社工甚至已向社會福利署上報了男童有可疑傷痕。但社署解釋他們只是接獲個案“查詢”而非個案“轉介”,結果個案在關鍵時期仍然沒有得到適切跟進,予外界觀感是社署玩弄程序推卸責任。另外一宗慘案在揭發前,受虐女童就讀的幼稚園亦已發現她有傷勢,並有社工跟進。但施虐者的連串謊話卻長時間成功隱瞞了女童受虐的真相,結果釀成法官所形容“情況最差的疏忽照顧兒童案件”,法官並直指相關控罪最高十年刑期已不足以反映該案件的嚴重性,促請當局檢討。

 

不消說,現時最重要是亡羊補牢,防止悲劇重演。而當局至今的回應是收緊了學生缺課的通報機制,規定幼稚園學生缺課七天便要向有關部門通報,並在未來三年分階段為資助幼兒中心及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雖然這些優化措施細節是必要的,但公眾最想知道的並非這些細節內容,而是政府的新措施能否令兒童得到足夠、及時的保障。例如對於慘劇暴露出來的關於跟進個案流程及相關權責方面的問題,當局有否針對性措施,足以確保涉嫌虐兒個案均會得到適切跟進?希望當局都有清晰而正面的答案。

 

數據不全礙深入研究

另外,該份報告強烈要求政府設立中央兒童數據庫,亦是社會多年來的訴求。因為現時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各自掌握有關兒童的數據片面不全,實難有助深入了解有關兒童正面對的問題,從而擬訂改善措施。例如有研究發現,同樣是虐兒個案紀錄,自2001年起的十年醫院管理局共記錄了7,000多名受虐兒童,比起社署同期的紀錄多出2,700多人,連負責有關研究的學者也指出,這個差異可能反映轉介及處理個案的流程出現漏洞,促請當局檢討及合併數據。又例如社會大眾都很想加強協助患有遺傳罕見病的病童,但政府根本連“罕見病”也未有官方定義,遑論有病童的詳細資料。

 

寄望兒童事務委員會

更重要的是,兒童福祉問題廣闊而複雜,當中還牽涉家庭狀況、法例保障、教育制度、貧富懸殊、社會保障等問題。故此要確保我們的孩子快樂成長,香港必須有一套全面、“貼地”的兒童政策,同時要改善現時政出多門的弊病,投放足夠資源。而各相關政府部門,亦要妥善協調和貫徹落實有關措施。近月行政長官履行其競選政綱的承諾,已成立了兒童事務委員會,匯聚所有相關政策局、部門及兒童權益團體致力改善兒童福祉。相信廣大市民也與我一樣,希望委員會能抓緊這些迫切問題盡快做出成績,並期望本港盡快制訂全面及周詳的保護兒童政策。

 

如對上文內容有任何意見,歡迎向廖長江議員反映。
地址:香港中區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703室
電話:2576-7121
傳真:2798-8802
電郵:legco.office.liao@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