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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匯報
立會匯報 - 推動低碳社會和經濟刻不容緩

氣候變化已被國際社會列為威脅人類存亡的共同危機,現在更重要的是坐言起行,合力減碳。

 

今年農曆新年出現的破紀錄和暖天氣,如去年超強颱風山竹一樣,令氣候變化又成為了港人一時話題。可是在全球升溫一度後,全球洪澇熱浪等天災愈演愈烈,影響遍及糧食、水資源、運輸、醫療健康、氣候難民、地球物種等範疇,氣候變化已被國際社會列為威脅人類存亡的共同危機,現在更重要的是坐言起行,合力減碳。

 

解危機須深遠轉型

為了力挽狂瀾,《巴黎協定》所訂的目標是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低於攝氏兩度之內,並努力限制在1.5度之內,並在本世紀下半葉達致“碳中和”。但是監察報告發現,全球溫室氣體的排放經過三年的停滯期後,在2017年恢復增長,並達到創紀錄的492億噸二氧化碳當量,G20等多個國家的減碳進程均大幅落後於他們的減碳承諾,各地必須在能源、建築、城市、交通等方面“快速而深遠地轉型”,加倍落力減排。

 

去年底我亦在立法會提出議案,促請港府帶領本港整體社會全力轉型為綠色低碳智慧型社會及經濟、積極紓緩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湊巧的是,該議案進行辯論時,在波蘭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亦正在商討《巴黎協議》的實施細則。可幸在後者來說,近200個國家終收窄分歧,訂立更詳細透明的規則手冊,遵循統一標準及監察。而本人的議案亦在立法會跨黨派支持下通過,獲環境局局長認同應對氣候變化刻不容緩,承諾會推動社會更積極落實綠色低碳轉型。

 

其實中國一直堅定積極地應對氣候變化和落實《巴黎協定》,其減排成效亦在國際備受讚揚,並致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成為了全球太陽能發電行業的領先者。剛公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亦表明要建立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本港減排成效不彰

就香港而言,過去港府亦做了不少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早在2007年已認定全球暖化是全球必須共同面對的挑戰,又設立跨部門小組協調適應及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倡議低耗能、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以及推動低碳智慧型城市、綠色智慧建築等。只是十多年過去,成效仍是差強人意。按港府所訂的2030年減排目標,碳強度要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65%至70%,等於減少26%至36%絕對排放量,和將人均排放量減至3.3至3.8公噸。但目前相比於2005年,雖然在碳強度方面減少逾三成,絕對排放量方面卻不減反升,增加了70公噸;而過去12年每年人均排放量的波幅只有0.5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即是在未來12年我們必須要有五倍減幅、減少2.4公噸,才能由現時的5.7公噸減至目標的3.3公噸,更遑論何時可達致控制全球氣溫升幅低於兩度所需的兩公噸人均排放量。

 

本來港府集中在發電、運輸、廢物等主要溫室氣體排放源着手,推動兩電增加用天然氣、推動節能、推出基金鼓勵運輸業界試驗綠色創新運輸技術等的減排方向是正確,可惜政策措施過於零碎,並不足以為社會各方面帶來低碳的改革性轉變,減碳成果亦未如理想。

 

科技是智慧減碳氣候變化、應對極端天氣之本,但是“綠色科技”在香港一直得不到應有重視。“環保產業”多年來的增長動力似有若無,近十年佔本港生產總值的比率只是徘徊在0.3%與0.4%之間。現時香港銳意發展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綠色科技”都沒有被政策局點名為重點科研發展領域。但要實行低碳,就先要突破“綠色科技”的溫吞水發展。

 

大灣區綠色金融

例如港府在20年前已視電動車為推動“綠色經濟”的重點項目,但時至今日,本港在發展和應用電動車方面都落後於人。在可再生能源方面,本港目前的使用率低於1%,雖然“上網電價”計劃已經推出以鼓勵民間發電,但預料到2030年上述比率亦只會增至4%。但其實本地大學有研究指本港超過23萬棟樓宇都適合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足夠全港一年逾一成總用電量,減少排放300萬公噸溫室氣體。本港是否應該更進取、更積極釋放可再生能源的潛力?

 

此外,香港憑藉金融業的優勢,亦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以市場力量推動減碳。國家早已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香港方面亦有研究指出粵港澳大灣區碳金融交易的活躍度和創新度在全國領先,建議未來香港應納入全國碳金融體系,以香港為紐帶推動中國與國際碳市場對接,並開發更多碳金融衍生產品。凡此種種都很值得港府密切跟進,致力成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所規劃的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支撐區內的綠色項目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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