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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匯報
立會匯報 - 須支援虐兒及性暴力案受害人

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去年本港新呈報的虐兒個案突破一千宗,創37年新高,有協助性暴力受害人的組織收到的求助個案亦按年上升,關注團體憂慮這些數字只是冰山一角。

 

近年本港亦發生了數宗受社會高度關注的性侵或虐兒案件,除因有關案件暴露的人性醜惡令人髮指之外,更因受害人得到的支援非常不足,甚至迹近無助。故此,去年底立法會討論一個有關在公營醫院增設性暴力受害人及受虐兒童危機支援中心的議案時,我不但投上支持一票,而且發言促請有關方面聯合對有關的支援服務作全面檢討,將心比心,以真正切合受害者的需要來完善服務,不能讓這些支援只流於聊備一格的官樣文章。

 

尋求公義之路崎嶇

事實上,任何涉及暴力及虐待的罪行都是社會的毒瘤,對受害人造成身心創傷,而性暴力受害者及稚嫩兒童受的傷害尤其深刻和深遠。如果施虐者是親人,又或慘劇涉及有特別需要人士,案情便更為複雜。社會向受害者提供適切支援,協助他們度過難關及作出追究,絕對是應有之義,這不但是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愛表現,更涉及維護公義和社會治安的重大公共利益。

 

可惜放諸全球各地,這也不是易事。正因如此,控訴已發生多年性侵事件的美國“#MeToo”運動和韓國電影《無聲吶喊》才會在海外備受關注。基於社會標籤、別人的眼光、對性的禁忌等,要受害人走出第一步,向第三者啟齒和求助已需要很大勇氣,隨之還再要經歷法醫檢驗、報警錄取證供,以至上庭作證,把他們極為痛苦及羞辱的經歷鉅細無遺地向不同的陌生人一次又一次重複陳述、接受盤問。凡此種種,均令受害者承受極大壓力,無異於二次創傷。亦因為這種種障礙,不知道有多少無辜受害人寧願選擇啞忍,讓犯罪者逍遙法外。遺憾的是,這種情況同樣在香港發生。

 

其實,為了保障受害人的權利,多年來本港各方已建立了一套應對的制度。社會福利署便早於十多年前推出處理性暴力個案的24小時一站式服務,盡可能同時、同步讓受害人接受醫護、法醫檢查、錄取口供、社工輔導和支援服務,並與醫院管理局有合作協議,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在全港17間醫院指定的房間提供上述一站式服務。可是,無論當局做了多少工作,最重要的問題仍是:能否真正協助受害人?

 

一站式支援多缺漏

按照警方提供的紀錄,在2017年發生的65宗強姦案中,只有四宗是透過一站式服務同時接受醫療服務、法醫檢驗及錄取口供。單看這個數字,使用率無疑偏低。當局解釋背後有多種原因,當中有些是可以理解,如每宗案件的情況不一、受害人的意願不同等,因此有關服務未必會同時、同地提供。然而,有些原因則顯然是有關方面根本未作妥善安排所致,例如說公立醫院的病房使用情況緊張,未能即時安排房間;警方需要以錄影會面方式為受害人錄取口供,但醫院急症室卻無相關設備;部分受害人需要翻譯,但未能即時安排所需翻譯人員協助錄取口供等。凡此種種安排不周和缺漏,令到受害人未能得不到一站式服務支援,當局、醫管局等有關方面實是責無旁貸。

 

多管齊下求零受害

其實當日該項議案及修正案提出的許多建議,都頗為卑微,主要只是希望“在三間公營醫院內指定一個環境合適及私隱度高的地方設立24小時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希望當局妥善備存受害人在公營醫院接受檢查及錄取口供的數字;希望相關前線人員提高處理有關個案的敏感度和技巧;及希望傳譯服務有統一標準等。其實這些早應實行,而即使當日議員提出的建議全部都付諸實行,仍然只算是向支援受害人多走一小步而已。

 

我期望當局更要警惕的是:要徹底打擊性暴力及虐兒罪行,力求達到零受害者,必須要社會各方全心合作和積極配合,包括各方要警覺潛在個案,及早處理;社會不應戴有色眼鏡看待性罪行和受害人;相關法例要適時檢討,加快與時並進;警政及司法方面在處理有關個案時,要提高敏感度,多管齊下給予受害人信心他們會受到適切保護、他們的個案會得到公平公正處理,讓社會看到公義得以昭彰。

 

如對上文內容有任何意見,歡迎向廖長江議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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