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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匯報
立會匯報 - 適當規管電力市場

公眾期望政府能夠確保電費價格合理,並創造彈性回應減碳要求,以新思維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

 

電力是社會重要的戰略物資,亦是市民日常生活及工商活動不可或缺的環節和成本,電費對於基層家庭及用電量高的中小型企業來說,都會構成相當負擔。操控電力供應並壟斷市場的電力公司,負有比一般公司更高的社會責任,故政府必須從保護公共利益的角度適當規管電力供應和市場。

 

多角度全方位制訂政策

兩間電力公司(“兩電”)的十年管制協議明年到期。然而,政府在談及能源政策多着眼於與電力公司商討新的《管制計劃協議》時,會研究如何進一步推動節能及可再生能源發電,以應付香港能否履行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承諾,即在2030年把碳強度由2005年的水平降低六成半至七成。可是,能源政策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和經濟議題,必須從多角度、全方位來處理這項議題。

 

電費釐定機制詬病已久

政府曾經透露商談中的新協議條款,當中幾個方向都是社會翹首以待的,包括尋求下調電力公司的准許回報率、改善燃料成本收費機制、引入機制推動私營機構發展可再生能源,以及要求電力公司為未來引入潛在的新供電者鋪路。但是,由於未有具體內容,新協議最終能否符合公眾期望,社會只能抱觀望態度。

 

一般的說法是,若希望有更潔淨的能源,電費自然有上升的壓力,但其實還有很多因素影響電費,包括早已為人詬病對消費者不公平的電費釐定機制。今年年初兩電宣佈減電費,其實是明減實加,兩電分別加了基本電費3.7%及3.2%,只因要回吐過往多收了用戶燃料費共70億元,又有政府退回多收的地租和差餉可供發放特別回扣,所以淨電費(即實收的電費)可以分別減價2%及17.2%。

 

新協議須確保價格合理

然而,社會上一直有聲音要求改革本港的電力市場。舉例說,現行《管制計劃協議》下的准許利潤回報達9.99%,從電力行業自然壟斷的低風險及多年的低息環境來看,是否過高?過往政府聘請的獨立顧問檢討過電力市場的無風險收益率、股本及借貸成本後,都曾建議可將准許回報率下調至6%至8%,在新協議下,這個回報率可以有多大的下調空間?此外,現時電力公司直接向用戶收取燃料費,等同將國際燃料價格波動的風險悉數轉嫁到市民身上,電力公司又何來誘因尋求更便宜的燃料?凡此種種問題,公眾都期望政府能夠趁商討新協議的契機理順,確保電費價格合理,並創造彈性回應減碳要求,以新思維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

 

長遠來說,可再生能源發電更有望協助穩定電價。舉例說,數年前中央政策組一項研究指出,本地太陽能發電潛力大,屋頂光伏板發電可達一年的一成總發電量,並預期隨着裝置成本持續下跌,又有政府補貼,太陽能發電的價格最終無須補貼亦可與傳統燃煤發電競爭。

 

擬藍圖扶助可再生能源

可惜,香港在這方面的發展一直落後於人,外地早以嶄新營商模式發展太陽能。例如首爾市近年除了要求能源公司投入最少近50億港元發展太陽能項目外,還以優惠租金出租公共設施發展私人太陽能項目,市民亦可透過購買特定基金投資這些項目。新加坡三年前已推出“SolarNova”計劃,集合潛力較小的樓宇讓私營太陽能公司透過競投營運,業主亦可透過眾籌平台籌集資金,讓投資者藉此收取定期回報。故此,公眾期盼當局拿出新思維,擬訂整套支援藍圖以扶助可再生能源發展,同時協助推動綠色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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