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2024年07月31日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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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僱員安全、機構運作順暢及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僱主應盡早諮詢僱員並與他們訂明在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遙距工作等。勞工處編製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提供參考示例,讓僱主制定適切其機構的工作安排,守則亦列明僱主在相關情況下須遵守的勞工法例責任,包括《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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