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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
2024年11月22日

簡介

行政長官於《2024年施政報告》宣布,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各行業,促進更多便民利企的跨境服務及大灣區數據流通,措施於11月1日起生效。

《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去年12月於銀行、徵信業及醫療業界先行先試,一直運作暢順。措施有助簡化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通至香港的合規安排,促進更多跨境商業及服務。更多措施詳情,請參閱以下網站或瀏覽宣傳單張。

詳情

數字政策辦公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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