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2025年01月0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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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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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4年12月25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簡稱《增值稅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內容包括: a)徵稅範圍:明確在內地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增值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b)稅率:維持現行13%、9%、6%、0%四檔稅率不變。除另有規定外,進口貨物的稅率一般為13%,出口貨物的稅率則為0%; c)稅收優惠:基本維持現行稅收優惠項目不變,並明確9類免徵增值税項目,包括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及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等。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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