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
2020年03月02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明確了免、減、緩三項措施。從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對中小微企業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三項社保的單位繳費實行免徵,免徵的期限不超過5個月,即免徵的政策可以執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將免徵的範圍擴大到各類參保企業。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的三項社保單位繳費可減半徵收,減徵的期限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緩繳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其間免收滯納金。 |
參閱網址: 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