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局就中美貿易磨擦對出口商的提示
簡介 | : | 出口商與海外買家進行貿易時應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若雙方已簽訂合同,應與買家確定其貨品是否受到影響,並釐清交貨安排所涉及的國貿條規,以及買賣雙方應負的責任,從而確保供貨一旦列入徵稅名單後繳付入口關稅的責任。如未與買家簽約,建議在合同上加上保障條款,清楚列明雙方的責任。本港出口商可透過信保局購買出口信用保險。遇到海外買家拖欠款項,若信保局的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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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 : | 信保局業務發展部高級經理關月儀女士電話:2732 9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