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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書
對"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意見

工業貿易署

敬啟者:

對“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意見
 

隨著東亞區域經濟快速增長,香港與東盟的經貿聯繫正不斷加強。特區政府即將與東盟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本會對此深表歡迎和支持,相信此舉有助進一步深化彼此的商貿、服務與投資互動往來,既符合香港經濟長遠發展利益,亦為雙方的工商業發展以至區域經濟合作創造龐大發展空間。 

事實上,本會對推動香港與東亞區域經濟合作方面一直不遺餘力,近年更積極與東盟地區的相關單位共同舉辦大型論壇與研討活動、組織訪問考察團等,探討進一步促進彼此經濟合作發展的相關議題。本會亦特別就推動香港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課題收集了部份會員的意見,茲綜合整理一些建議重點,謹供特區政府參考。 

為港產品進入東盟市場爭取更有利條件

現時,香港給予東盟成員國原產貨品享有進口零關稅優惠,惟香港產品輸往東盟成員國則須繳付不同程度的關稅。本會期望特區政府在自貿協定的談判過程中,能為港產品爭取更大幅度的稅率減免優惠,特別是為一些在東盟地區較受歡迎的港商品牌、以及佔東盟出口份額較大的港產貨品爭取優先降低稅率,並以推動香港產品零關稅進口東盟成員國為最終目標。

特區政府亦應積極與東盟成員國研究簡化彼此貨物貿易往來涉及的報關、稅務及行政等審批流程與手續安排,並透過舉辦簡介研討會、媒體報導、官方網站等多個不同渠道,向企業加強宣傳相關訊息和提供有效支援。

另一方面,目前不少在內地設廠進行生產或加工的港商企業,可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框架下,直接把貨物出口東盟地區並享有關稅優惠;相反,若把貨物經香港轉口往東盟市場卻不能享受有關優惠。因此,本會期望特區政府能爭取在內地生產或加工的港商產品經香港輸往東盟地區能享有等同、甚至優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協定”的關稅優惠待遇,藉以吸引在內地設廠的港商更有效通過香港把貨物出口東盟市場。

此外,為香港產品爭取不低於內地貨品所享關稅優惠的同時,特區政府在商議產地來源規則的過程中,亦應盡量爭取東盟成員國給予“香港產品”更寬鬆的產地來源資格與認可,讓即使有較多比重在內地生產或加工的貨品仍能符合香港與東盟之間的產地來源規定,從而可享相關的稅項優惠措施。

深化金融與專業服務領域互動合作

近年,全球的服務貿易往來快速增長,為經濟持續發展帶來重要的增長動力。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與商貿服務樞紐之一,對促進東亞區域服務業進一步合作可發揮橋樑作用。本會建議,特區政府與東盟在推動服務貿易協定的過程中,應聚焦在金融、專業服務等本港較具優勢的範疇,協助爭取有利的開放措施,藉此促進區內對本港金融與專業服務的需求,並加強彼此合作發展空間,為深化香港與東盟經貿往來和區域合作提供更優質服務。

金融服務

在促進金融業務合作方面,本會認為香港與東盟簽訂自貿協定,可為香港金融服務進一步拓展東盟市場提供更多元和便利的途徑,有助提升香港作為亞太金融樞紐的功能,也為推動雙方資本市場合作創造更有利環境。目前,東盟成員國在金融發展與開放程度存在一定差異,特區政府應先積極爭取與一些市場開放度較高、或有較多港商經營業務的東盟成員落實有利金融業務開放的承諾,例如放寬港資金融機構在當地設點經營等限制,清晰界定各項條款細則的涵蓋定義與範疇,並審慎處理涉及金融爭端解決措施的條款及豁免機制等。

此外,隨著東盟地區對人民幣及相關投資產品的需求不斷增加,香港可發揮人民幣離岸中心的優勢,透過自貿協定與東盟攜手推動人民幣在區內更廣泛使用,進一步拓寬人民幣投資和流動性管道。自貿協定亦應在制度上為雙方推動深層次的資本市場合作提供更廣泛支援,例如鼓勵東盟成員國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務和資本市場滿足區内的融資需求,並探討推動包括伊斯蘭債券市場在内的多元化金融合作。香港與東盟更可探討透過自貿協定安排,提升彼此在維護地區金融穩定及安全方面的力度,在強化區内金融市場監管、完善金融基礎建設和維護貨幣市場穩定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專業服務

近年,東盟積極加快專業服務的發展步伐,香港在專業服務領域亦有成熟的發展經驗和制度優勢。本會期望,特區政府能通過自貿協定的商議,加強與東盟成員國在專業服務範疇全面合作,讓雙方的專業服務進行優勢互補,發揮各自所長,為東亞區域經濟長遠發展提供所需的專業服務支援。

香港與東盟可就放寬彼此專業資格互認進行深入研究,探討簡化人才交流的審批條件和程序,優化部分專業資格(如會計師等)的認可條件和豁免專業資格考試,以及考慮逐步放寬相關專業人士在東盟註冊執業的地域限制等。特區政府更可考慮透過自貿協定的機遇,協助本港的檢測認證、教育、法律仲裁等具備發展潛質的專業服務進一步開拓東盟市場。

本會相信,強化香港與東盟專業服務的交流合作,將有效提升雙方專業服務水平的發展,為加快彼此經貿發展帶來強大動力,同時更可為中國內地與東盟成員國之間的專業服務往來提供重要的互動平台。

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援

中小企業佔本港整體企業數目超過九成,對香港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鑒於不少香港中小企均在東盟地區擁有業務與投資往來,本會建議特區政府在與東盟進行自貿協定談判時,必須兼顧相關政策對本港中小企可能帶來的影響,並因應中小企在東盟市場的實際業務運作情況,在具體條款中適當地為中小企爭取一些針對性的豁免措施或彈性安排。

據了解,在東盟地區經營和投資的本港中小企不時會面對融資和收賬困難的情況。本會建議特區政府可與東盟商討,為中小企在東盟地區的業務與投資提供廣泛的支援保障措施,例如與金融機構研究為中小企提供更全面的信貸支持,甚至可研究設立“香港東盟中小企支援基金”,為中小企提供一站式財務資助、信貸擔保、法律仲裁以至風險評估等支援服務。

此外,特區政府亦可考慮在東盟地區設立更多經貿辦事處,或通過香港貿易發展局、本港各大商會與東盟地區的網絡聯繫,為中小企提供最新的經貿資訊和諮詢服務,並安排經貿考察與營銷推廣活動等,協助本港中小企業進一步認識和更有效開拓東盟市場。

總括而言,推動香港與東盟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加強雙方經貿合作發展非常重要。本會相信,這個新的平台不僅能為港商企業開拓東盟市場帶來龐大商機,對促進本港經濟持續增長、以至為年青一代拓展更廣闊事業發展空間帶來莫大裨益。本會殷切期待自貿協定落實簽署,共同為深化香港與東盟區域經濟更緊密發展作出貢獻。

以上意見,請予參考。

此致

工業貿易署

香港中華總商會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