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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防疫措施下的疾病津貼及僱傭保障

簡介

《2022年僱傭 (修訂) 條例》於2022年6月17日生效。《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包括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僱主須向合資格僱員提供疾病津貼。如僱員因遵守上述限制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屬條例下的不合理解僱。另外,如僱主向僱員發出接種新冠疫苗書面要求,不屬獲豁免的僱員在該要求發出當日起計的56日內,未能出示接種證明而因此被解僱,並不屬於《僱傭條例》下的不合理解僱。

詳情

https://www.labour.gov.hk/tc/news/EAO20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