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2019-07-10
a) | 構建極點帶動、軸帶支撐的網絡化空間格局: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香港—深圳、廣州—佛山、澳門—珠海強強聯合的帶動作用; | |
b) | 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台: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加快中新廣州知識城、深圳光明科學城、東莞中子科學城、佛山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等重點創新平台建設。到2020年,力爭大灣區內地實現R&D佔GDP比重達到2.8%; | |
c) | 加快大灣區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與香港合作推動深港西部快速軌道的論證和規劃建設。加密廣州、深圳中心城區城市軌道交通網絡,積極推進佛山、東莞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到2020年,大灣區內地實現軌道交通通車里程2,400公里; | |
d) | 推動大灣區高等教育合作:支持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香港大學(醫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落戶廣東。鼓勵粵港澳高校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 |
e) | 推動擴大大灣區內專業資格資質互認範圍:制定相關港澳專業人士執業管理辦法(國家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後,按規定範圍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試點成熟後,在大灣區內地複製推廣等; | |
f) | 深化中醫藥領域合作:支持大灣區內地科研機構聯合澳門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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