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
2016年01月06日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15年12月4日發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
a) | 在2015年實施的暫定稅率基礎上,增加對毛制上衣等商品實施暫定稅率;降低太陽鏡等商品暫定稅率水準;調整電控柴油噴射裝置及其零件等商品名稱和範圍;取消止回閥等商品暫定稅率,恢復實施最惠國稅率;提高噴氣織機等商品暫定稅率水準; |
b) | 增加對原產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且已制定優惠原產地標準的各2個稅目商品實施零關稅; |
c) | 降低高純生鐵等商品出口關稅,對磷酸等商品不再徵收出口關稅等。 |
參閱網址:http://gs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512/t20151209_1604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