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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業務政策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
2018年01月17日
中國人民銀行於2018年1月6日發布上述《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a) 明確凡依法可使用外匯結算的跨境交易,企業都可以使用人民幣結算;
b) 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滿足個人項下僱員報酬、社會福利、贍家款等人民幣跨境結算需要,明確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為個人辦理其他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收付業務,便利境內個人將境外合法收入匯回境內使用,以及境外個人將境內合法人民幣收入匯出境外等。
   
參閱網址: www.gov.cn/xinwen/2018-01/06/content_52538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