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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廣東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援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措施》

廣東省政府2月6日印發上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

1. 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指派專人指導企業完成復工復產準備工作,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復工復產;細化復工復產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職工返崗特別是專業技術人員返崗,以及口罩、防護服、消毒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購置問題;支持企業做好職工健康管理;鼓勵大型企業設立集中隔離點,鼓勵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由管委會統一設立集中隔離點,對不具備自行設置集中隔離條件的中小企業,由當地政府集中安排;
2. 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允許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補辦補繳;對職工因疫情接受治療或被醫學觀察隔離期間企業所支付的工資待遇,按照不超過該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的50%補貼企業,所需資金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列支;
3. 疫情防控期間准許企業延期申報納稅。對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企業,依法延長不超過三個月的稅款繳納期限。對納稅確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合理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網址:http://www.gd.gov.cn/gdywdt/gdyw/content/post_2886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