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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中總支持人大常委會釋法 確立清晰準則 維繫社會穩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7日全票通過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內容,針對有關宣誓效忠問題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定義要求和遵循指引,香港中華總商會對此表示支持,相信此舉有助澄清當前的社會爭議,讓立法會盡快恢復秩序和正常運作,維護香港法治和社會長遠穩定。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公職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總認為,梁頌恆和游蕙禎二人在宣誓事件上刻意侮辱國家民族和宣揚「港獨」等言行,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抵觸《基本法》和香港相關法律、觸碰「一國兩制」底線。宣誓風波發展至今,已不僅單純是香港內部的事務,更涉及危害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主權安全的大是大非議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事件主動釋法是絶對恰當和有必要。

中總會長蔡冠深強調,依照《基本法》宣誓是法定義務和責任,絶不容敷衍,更枉論篡改誓詞、辱國播「獨」。今次釋法就香港公職人員依法宣誓給予清晰規定,包括明確規定監誓人的職責及權力,以及對何謂莊嚴和真誠宣誓、未有依法宣誓的具體法律後果等均作出詳細解釋,為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在處理今後宣誓事宜提供了清晰指引和遵循的依據。

蔡冠深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香港《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人大常委會果斷進行釋法,絕對是合法合憲、合理合情。釋法可令《基本法》相關條文更能清晰和有效落實執行,妥善處理這次宣誓風波對香港帶來的衝擊,讓立法會盡快恢復正常運作,減少爭拗,促進香港發展重回正軌,甚至對「港獨」可能在建制架構和社會蔓延也起到遏制作用。

中總重申,人大釋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履行憲制責任,絶對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有助撥亂反正,避免讓立法會和香港社會發展不斷空轉。若香港繼續無止境爭拗和撕裂,對香港長遠繁榮穩定只有百害而無一利,也非社會各方所願見到的結果。 

中總亦對昨晚部份示威人士在中聯辦外的暴力行為予以譴責,相信香港主流民意都不認同激進暴力的方式。該會亦對本港警務人員堅守崗位、依法執行任務、捍衛香港法治與穩定表示敬意。

2016年11月7日